一.根据创业者所提供的“创业发展计划书”和“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”把企业分类。
1.生产制造类 2.高新技术类 3.科技信息服务类 4.新型科技产业类 5.科技农业类 6.其他。
表格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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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uploads/soft/111009/大学生创业入驻申请表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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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根据创业企业发展所处阶段分为:
种子阶段、研发阶段、启动阶段、市场初步形成阶段、前期发展阶段、成长阶段
三.根据创业企业项目分类和所处发展阶段,所采取的投资支持方式。
1.直接股权投入:利用创业孵化基地房屋、办公设备设施作价。结合一定数额的创业资金,实现股权投入。此方式适合市场前景好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管理团队健全。适用于市场初步形成前期发展阶段的企业。
2.分期股权投入:先利用创业孵化基地房屋、办公设备设施作价。在规定期限内达到预定目标后,在给于相应资金支持形成股权投入。此方式适合创业者发展思路明确产品市场潜力较好,产品或管理团队尚未成熟。但通过努力运作逐渐达到预定目标的研发阶段,启动阶段的企业。
3.创业孵化基地公司化代理合作方式:适用于种子阶段创业企业,他们往往有好的创意、设想和课题。但在资金、市场营销、管理团队、专利技术等方面尚未具备成立公司化运作的条件。由创业孵化基地出资成立“创业孵化服务公司”代理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实现完成,课题研发、职务发明、知识产权申报等,有参股价值的基础工作。但财务管理、团队建设、日常业务、各项专利技术申报程序,都需要创业投资服务公司带领下统一参于、支配、运行、管理。共同享有知识产权、专利技术、各项研发成果。
待实现小规模量产前双方可商定各自持股比例组建新公司。也可吸纳第三方加入或共同实现技术转移。
四.建立“创业孵化服务公司”的投资目的。
创业孵化公司虽然是一种股权投资,但投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,不是为了控股,更不是为了经营企业,而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殖服务把投资企业作大,拓展和提升孵化功能,培育大学生创业。最后通过兼并收购或技术转移等其它方式退出,在产权流动中实现投资回报。